首届“行健杯”天津市搏击邀请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6-02-04 22:32:30| 浏览次数:
天津市拳击运动协会下辖各俱乐部选手及面向社会各界符合身体要求的选手参赛。
青少年及少儿组:2006年1月1日以后,201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参赛运动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仅限少年组)请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报名。
(四)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交验:①参赛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少年组交验户口本或身份证;②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心电图、脉搏、血压。身体检查证明以本次赛前三个月内方能有效)。比赛期间一切伤病由各参赛单位自理。③比赛安全承诺协议书(由参赛单位及参赛运动员共同签署)。
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最佳运动员”两名,“最佳新人奖”两名。
(二)凡专业队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比赛严格按照年龄、出生年月报名,如发现超龄、冒名等不正当行为,取消该单位比赛资格和全部成绩并进行通报;
(三)运动员比赛须用的护齿和护裆、护手绷带以及规则规定的背心和短裤各运动队自备,大会提供统一的比赛拳套、头盔。
(四)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运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天津市拳击运动协会和大会组委会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犯,将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